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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乱倒垃圾被村巡防队扣车 律师称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7日02:00  京华时报
市民乱倒垃圾被村巡防队扣车律师称违法
石各庄村村委会附近的一条小路上堆放了很多建筑垃圾。本报实习记者曹宗文摄

  近日,市民何女士在朝阳区平房乡石各庄村村委会附近倾倒自家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时,被村巡防队扣车,并要求交2万元“垃圾清运费”。经多次协商,她最终交纳3000元“罚款”后将车取回。此后,何女士曾多方投诉,并打算起诉村委会。

  石各庄村村支书沈玉德承认村巡防队扣车、罚款的行为,并表示在村里乱倒垃圾就得罚。

  昨天,记者从该村治安巡防队长处获悉,尽管已经在垃圾堆竖警示牌,但乱倒垃圾现象未见减少,村里仍在扣车、收费,以维护村民权利。

  倒建筑垃圾被扣车

  8月21日,何女士将家里装修产生的4袋建筑垃圾装上车,准备运到郊区扔掉。其朋友开车沿姚家园路东行,开出东五环后,拐进一条小路,发现路边堆放着不少垃圾、渣土。何女士说,因垃圾堆旁没有任何围挡及提示,她和同行的朋友均以为此处就是建筑垃圾堆放场,便将车上的垃圾卸下。

  就在这时,一辆停在不远处的白色面包车开过来,停在何女士的轿车旁。面包车上下来两个小伙子,一人上前把住车门,另一人将轿车钥匙拔下,随后用手机汇报说:“头儿,又抓住一个。”

  何女士和随行的朋友当时正从车后备厢搬运垃圾,见有人抢车,其朋友上前欲要回车钥匙,未果,何女士赶紧掏出手机,准备拨打110。对方自称是石各庄村的治安巡防队员,让他们“上村委会解决”,何女士觉得可去村委会讲道理,遂放弃报警。巡防队员开着何女士的伊兰特轿车,带她和朋友来到村巡防队。

  记者于9月11日和17日两度探访该村,在村委会南侧确有一处荒地,周边沿路堆着不少建筑垃圾。据附近村民说,此地原先是片厂房,在年初拆迁,此后开始有人往这里倾倒垃圾,村里的巡防队“转着圈抓人”。最近,村委会竖了几块牌子,上写“此处严禁倒渣土,违者罚款五千元至壹万元”。

  交纳数千元取回车

  何女士回忆说,事发时是下午4点左右,他们在村治安巡防队的值班室一直等到晚上10点,村治安巡防队长范建军才出现。

  何女士说,范建军一开口就要2万块钱,说是垃圾清运费,村里的规定。她质疑对方收费高且不合法,双方因此发生言语争执。最终,范建军将价钱降到5000元,何女士还是认为这钱不该交,因争执不下,她于当晚11点左右离开,和朋友分别打车回家。

  两天后,何女士再次来到石各庄村,与村委会一位姓李的副书记沟通此事。最终,何女士交了3000元,村财务室给她开了一张收据,款项为垃圾清运费,收款人为石各庄村经济合作社。随后,村巡防队归还车钥匙。

  周娜夫妇有着与何女士相似的经历。9月10日,记者与周娜取得联系,她回忆说,8月19日,她丈夫开车路过石各庄村,将车上的垃圾扔在垃圾堆,不料被强行扣车。当时双方曾发生争执,但对方人多,还是把车钥匙抢走了。村里让他们二选一,或把该地的垃圾全部运走,或交两万元钱。8月26日,夫妻俩交了8000元,才将车取回。周娜夫妇始终没有报警。

  周娜说,一名男子让她写下“我愿意一次性解决清运费捌仟元”并签名,再交两千才能给收据。周娜称,扣车期间,他们夫妻俩从早到晚待在村里,“差不多每天都看到有新车被抓进来”。

  何女士表示,她曾多次向朝阳区相关部门反映此事,但没有得到回应。目前,何女士打算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讨说法。

  ■回应

  村支书称“我这儿就这规矩”

  9月11日,记者采访了石各庄村治安巡防队长范建军,他对记者说,收的钱并非罚款,而是垃圾清运费,制定标准得问村委会,“这是维护村民的利益,我们这地方就这政策。”

  9月13日,记者电话联系到石各庄村党委书记、村经济合作社社长沈玉德。他对记者说,村里那片厂房拆迁后要修市政道路,到时候修路的红线一画,归我们村里管的,我们肯定得把垃圾清走。扣车处罚的决定是村委会制定的,他们乱倒垃圾,倒完就跑,我逮不到的车多了,好不容易逮到了,起码让他清走十倍的垃圾。

  对于一次罚两万的标准是否合理,沈玉德说:“我这儿就这规矩,规矩是村委会定的。就现在那块地的垃圾,我花20万都清不走。”

  沈玉德说,村委会没有账户,经济合作社是主管全村经济的组织,有账户,所以存放在经济合作社。

  昨天,记者采访到平房乡党委一位姓寇的副书记,她对记者说,石各庄村的这种行为目的不是罚钱,而是把垃圾清走。对于村里的这种行为是否合法、是否应该制止的问题,寇副书记没有明确回答。

  ■律师说法

  村委会扣车违法

  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的熊烈锁律师认为,村委会扣车、收费的行为,实际上是在行使行政执法权,但这一权力只能由国家行政机关或由其合法授权的单位依法行使。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没有权力扣押车辆,更不能以扣车为手段强制其他公民交纳“垃圾清运费”,这是一种违法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所收款项也无法律依据,属于违法收费。

  进村倒垃圾侵权

  熊律师说,进村倒垃圾侵犯了村民的权利,村委会当依据“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民事法律原则,要求倒垃圾者消除影响、恢复原状。

  如侵权行为严重,村委会可向当地城管部门反映,由城管来行使处罚权,也可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处理。

  熊律师说,被罚款者可上法院起诉,要回交纳的“垃圾清理费”。

  ■提醒

  清运家装垃圾应与物业联系

  朝阳区市容市政管理委员会宣传科工作人员称,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不同,要分开处理。建筑垃圾及渣土需到市容市政管理部门办理消纳许可证,并到正规地点消纳。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合法消纳场所有朝环渣土运输有限公司高安屯消纳场、朝环渣土运输有限公司隆昌渣土消纳场、清河营消纳场,其余均为非法非正规场所。

  个人家庭装修产生的废弃物,可咨询小区物业,由其统一处理。

  ■链接

  个人乱倒垃圾最高罚200元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规定:因建设施工、拆除建筑物和房屋修缮、装修等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等废弃物应当单独堆放,不得倒入生活垃圾收集站。

  产生建筑垃圾、渣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到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产生建筑垃圾、渣土的单位、个人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卫生专业作业企业,应当按照许可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将建筑垃圾、渣土清运到指定的处置场所。

  对违规的个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违规的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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